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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安稳处主要职责

应急安稳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承担学校政治保卫、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做好学校政治安全工作,落实维护校园稳定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情报收集,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维护学校稳定。

3.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制,与公安等部门协作,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并做好周边安全的治理工作,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4.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制度,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及正常运转情况,做好消防检测与维保工作。

6.负责对校园大门、道路交通、重点部位、建设施工以及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指导各单位(部门)做好各级各类到校人员的警卫和管理工作。

7.负责维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做好安全监控中心管理,负责重点部位消防、治安等技术防范系统的管理、使用、维护工作。

8.负责学校大型集会、重要外宾来访以及重大节假日、敏感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破校园内的治安案件、一般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其它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10. 负责学校师生集体户口和流动人口的户籍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

11. 承办学校治安综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应急安稳队伍的培训和合同监管。

 12. 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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