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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07 17:25:58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量:3060

为满足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教育教学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 给继续教育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3名。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1.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1人

2.土木工程或材料工程专业1人

3.化工专业1人

二、应聘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2. 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立德树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潜心育人,身心健康,甘于奉献,并愿意为学院发展做出长期贡献。

3. 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 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毕业(独立院校和民办院校除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基本一致,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组织

继续教育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招聘工作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的指导和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实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7日至2020年10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时至5:30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

继续教育学院(肃州区南环东路23号211室)

联系电话:张老师 13893745250     吴老师  13893706831

4.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面试: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试讲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能力应用程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教学基本能力。

(四)体检:体检由招聘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按照程序核准后,根据《酒泉职业技术学院聘用教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相应待遇、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表》

 

                2020年10月7日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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