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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申报和已立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5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量:138

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申报和已立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5 08:54:33
来源: 宣传统战部
各系、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以理论研究促进队伍专业化和提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甘肃省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申报和已立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甘教思〔2018〕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申报和2017年以前已立项宣传思想课题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申报
    (一)项目设置
  1.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重点课题选题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想、课程思政、“三全”育人、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形态等工作,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具有时代性、前瞻性、针对性。
  2.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一般课题选题要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破题指向,聚焦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突出研究成果的推广价值。
  3.申报人结合以上研究范畴,自行拟定题目进行研究,选题应坚持问题导向,小处着眼,针对性、实践性、创新性强,研究成果能直接指导工作。

  (二)申报条件
  1.负责和从事高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人员和教师均可申报。每所高校重点课题限报2项,一般课题限报3项。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专职辅导员可放宽职称要求。
  4.已申报立项的宣传思想课题,且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者需填报《申报书》,电子版《申报书》和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二、2017年以前已立项的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课题结项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对象为2015-2017年已申报立项的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课题。凡未按期完成需要延期结项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报党委宣传部。

  (二)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时,须填写《结项申请书》,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包括研究意义、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内容和创新点、应用价值等;课题研究期间所发表论文、获奖等相关研究成果(装订成册)。

  三、其它要求
  (一)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社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合理分配使用,经费执行情况将作为项目结题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请各单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2018年6月5日下午16点前报送党委宣传统战部,电子版发至532277847@qq.com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红伟。
附:1:
2018年度甘肃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2: 甘肃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课题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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