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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13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量:164

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8-13 16:33:20
来源: 组织人事处
       经各单位(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推荐段国萍同志为酒泉市优秀教师、张康同志为酒泉市优秀班主任、易志军同志为酒泉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现将以上情况自2019年8月13日至20日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纪检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纪检部门监督电话:2681982,组织人事部门监督电话:2688190,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40,下午:15:00-17:40。
 

组织人事处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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