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帮助大家在党务工作中规范发展党员,我们梳理了事业单位党支部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相关资料,以供参考、学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是党员发展流程中的关键环节,需经过培养教育、政治审查、集中培训等程序。
一、确定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需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具体包括:
1.通过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综合评价;
2.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考察程序
1.意见征求: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
2.谈话审查:党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及对党的认识;同时听取入党介绍人(通常为培养联系人)的汇报 。
3.政治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政治立场、历史表现、社会关系等,需形成综合材料 。
4.集中培训:发展对象需参加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短期培训,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 。
三、注意事项
1.避免“能人化”“本土化”倾向,需全面考察思想品德、群众基础等综合素质 。
2.未经政治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发展入党 。
制度依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
编写:尔红梅 审核:丁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