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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职责

创新创业学院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产学融合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管理、服务、指导和研究工作的二级教学单位。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经费的筹措、预算、统筹分配及使用。

3.负责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教师、企业入驻大学生科技创新园的审批、服务及管理。

4.负责创新创业政策咨询,帮助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企业在工商、税务、人社等部门注册、登记及税费减免,帮助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企业申请各级各类创业扶持基金。

5.负责校外单位创新创业工作的接洽、联系。

6.协同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展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

7.协同相关部门、学院,开展教师工作室、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资金管理。

8.负责收集整理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做好创新创业的宣传工作。

9.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服务质量分析,改进创新创业教育及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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