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田市公安局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7-10-31 15:57:22 阅读量:122
根据和田市便民警务站工作需要,和田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田市地方事业性编制人员1200名。招聘工作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所在地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7.民族不限,性别为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
8.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和田市地方性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地仅限于和田市社会面防控岗(即便民警务站、公安检查站、快反中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招满即止,采取现场报名与确认的方式招聘。
报名地点: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84号(和田市公安局8楼政工室)。
(二)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考生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
(三)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和体能测试;
考试及体能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地点:和田市公安局大门口左侧
(六)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现场确认无异议,确定聘用的,由和田市人社局调取聘用人员的学籍、退伍等档案材料,并建立个人档案。 初次聘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由和田市人社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1.工资标准。每月人均实际发放3500元-4000元标准执行(除快反中队岗位人员按人均4000元标准执行外,其他岗位人员均按照人均3500元标准执行)。
2.调资。和田市地方事业性编制人员享受正常调资待遇,在试用满一年后,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试用期满后,连续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不予参加年度考核),每年人均月增资80-100元。
3.其他待遇。
(1)绩效奖励金。和田市地方事业性编制人员年终根据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励金,年人均为1200元。
(2)优先招录。对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行政、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考试,吸纳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
(3)享受规定假期。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经用人单位批准,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并按照政策规定报销探亲路费、带薪休假等。
(4)食宿。自治区外聘用人员解决食宿,伙食标准与机关民警同等。夫妻共同来和田市的,可提供住房一套。
联系方式: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397-2688169